3.1.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3.1.11.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现有生产的相关产品资质、资料及样品;为经销商免费提供样品或样板间规划建议。
4.3.如甲方同战略供应商的战略协议解除时,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则解除协议的战略供应商自解除之日起不包含在本合作协议之内.
4.4.双方提前终止本合作协议金融理财服务管理,应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得到认可后双方签署终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1.2.双方以协议方式达成合作金融理财服务管理,在合理范围内维护彼此利益,本协议是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
1.3.为促进合作,双方同意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通讯录见附件1),以利交流与沟通。
1.4.本合作协议《定制家具战略合作协议》以及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其他合作协议及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同等法律效力。
1.1.鉴于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的市场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为了共创价值,实现共赢发展,就定制家具生产销售建立多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相对稳定、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特签署本合作协议。
2.4.甲乙双方对外统一宣传,甲方为定制产品研发运营中心,乙方为定制产品的生产基地,以求品牌价值的互相提升;双方体验展示厅、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等均可供甲乙双方客户参观考察,共同发展业务。
3.1.1.甲方对进行样板间展厅的设计、硬建、装修、具体实施,乙方给予定制家具生产安装予以支持与配合(展厅样品按乙方经销商价格的50%计算).
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5.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3.当一方违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将本协议及任何其他与本协议相关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金融理财服务管理。
1.6.双方提供的资料、图纸、方案均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未经授权不得透露和使用。
1.8.违反以上1。5、1.6、1.7条款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2.4.甲方应共同按合同约定进行款项划拨,保证款项划拨的及时性和款项用途的专用性(如设计师费用、产品制作费用等).
3.2.5.甲双方有义务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使乙方更好的改进产品.
3.2.7.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进行销售产品,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1.5.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不在乙方保修范围之内,如:自行拆卸改换产品内部组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3.1.6.乙方保证不得在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预留任何人为陷阱,及有损于甲方商誉的信息。
3.1.7.乙方应按照甲方派遣的设计师提供的设计图纸加工产品,但甲方保留对产品变动的权力,甲方若对产品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生产开始前向甲方提供变动后的产品方案。
3.2.8.甲乙双方应共同按合同约定进行款项划拨,保证款项划拨的及时性和款项用途的专用性(如设计师费用、产品制作费用等)。
3.2.9.在制定产品销售基价时可按生产成本计价上浮百分之五至捌,以利双方更好的进行策划运营,从而促进销售。
3.2.10.甲方有权对产品在高于既定销售基价之上进行调节,已达到促销的和提高双方利润的目的。
3.2.2.甲方必须保证与乙方全面合作的唯一性(除非乙方生产生产工艺、产能不能满足甲方新品研发或工程的需求时,甲方有权另选其他生产方进行临时合作),并建立牢不可破的战略合作关系。
3.2.3.甲方设计师的设计版权归属甲方(其中包含设计图纸、设计文档等关于在售产品一切物品),乙方仅拥有合作期限内的生产权力,未经甲方许可,甲方不得私下加工售卖。
3.1.2.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设计要求(甲方确认的图纸方案)对定制家居产品的进行生产;乙方确认提供的产品无质量问题,并按照乙方提供的物流信息按时的向客户配送,产品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安装说明、使用手册及售后服务(生产补货)等.
3.1.4.乙方需为产品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生产方面),期满后,乙方为客户提供的均为有偿服务。
2.1.甲方提供位于样板间展厅及展位用于展示乙方生产等产品,铭牌标示为爱林鸟设计、华夫人生产。
2.2.甲方对产品进行设计开发以及甲方承接的工程定制授权乙方进行生产,价格体系由每年月日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确定,若原材料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时,双方可协商签订价格调整协议,以便应对市场变化.
2.3.甲方自有的“”全屋定制品牌和乙方自有的“”家居品牌分别独立运营,实行“双品牌”战略,两品牌市场互补,确保双方客户信息独立,互不竞争。金融理财服务管理金融理财服务管理